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豫教资〔2022〕28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1号)文件精神,我院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信院字〔2020〕141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学生注册管理办法》(信院字〔2017〕193号)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评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表格)。
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者提出书面申述。公示期满后不再受理。
公示期:2022年10月8日下午17:00至10月13日下午17:00
电子邮箱:gjjyxyzd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