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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21-03-24 16:18:54来源: 作者:阅读: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关于评选2021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1年省级、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国际教育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正确的就业观;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素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综合测评总排名在班级前15%以内;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评选办法

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

(一)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向辅导员、班主任提出申请

(二)各班按照评选条件,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确定初步人选。

(三)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初步人选资格条件基础上,按照学生处分配的评选比例,全面考察初步人选在校期间各学年德、智、体、美综合表现情况,经充分酝酿,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四)初步人选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公式栏公示5天

(五)公示无异议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申报材料,集中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四、其他说明

(一)对不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因违法违纪受到国家处罚或学校处分者,一经核实,将取消所获优秀毕业生称号。

(二)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材料报送

4月2日前,由分团委书记许孟杨汇总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报送至逸夫楼A座41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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