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阳师范大学“学习进步奖”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办字〔2023〕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定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初审等程序,现将国际教育学院2024-2025学年学习进步奖初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2月1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院反映。
电话:0376-6392989
地点:俊采楼103办公室
国际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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